一、商品鑑賞期:
二、退貨須知
退貨請於收到商品7天之內附上該筆訂單的發票與欲退貨之書籍,所有退貨的商品請保持其完整性、無損並予以包裝保護,請勿直接讓商品粘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,也請告知要退換之書籍名稱,以「掛號方式」寄回【241新北市三重區明德街53號 僧伽林文化】,並請保留「郵寄單據」以備存查。
三、退款注意事項:
如因1.鑑賞期、2.商品瑕疵、3.其他因素取消訂單,本公司在收到您的退貨商品後,使辦理退款手續。
四、退換貨注意事項:
退貨商品需保留商品完整外,發票及亦需隨貨退回,若發票遺失恕無法辦理退貨。產品因人為疏失所造成損壞,恕無法辦理退貨。